时间:2020-03-18 点击: 次 来源:不详 作者:佚名 - 小 + 大
为强化夜间重点时段道路交通安全管控,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,从3月12日起,南宁交警每月“逢五”(5日、15日、25日)、“逢十”(10日、20日、30日)和不定期开展夜查统一行动,代号:“子夜行动”!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整治重点道路 市区:城郊结合部公路。 县乡地区:辖区内夜间车流通行的主要公路。 高速公路:高速公路收费站(入口)、服务区。 整治重点违法行为 “两客一危一货”车辆、面包车:超员、超载、超速、疲劳驾驶、酒驾、醉驾、毒驾、无证无牌套牌、逆向行驶、闯红灯、不按规定让行、违法超车、违法会车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。 摩托车:超员、无证无牌、酒驾、醉驾、毒驾、逾期未年检、逾期未报废、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6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。 电动自行车:超员、醉驾、占用机动车道、无牌、逆行、非法拼改装、违法禁令标志等6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。 说干就干 第一波次行动来了!
![]() ![]() 当晚23:50,民警将一辆闯红灯的货车拦下,检查发现该车未按规定悬挂尾部号牌,驾驶人陆某未携带驾驶证、行驶证,且车辆发动机号、车架号已经被磨去,与实际车型信息不符,涉嫌套用其他车辆号牌。民警依法扣留车辆,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。
![]() ![]() ![]() ![]() 当晚23:19,一辆小轿车晃悠悠地朝银海建业路口驶来,民警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,摇下车窗顿时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。经检测,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103mg/100ml,属于醉酒驾驶。半个多小时后,民警在该路口又查处一起酒驾违法,一小汽车驾驶人呼气检测体内酒精含量为73mg/100ml。民警依法对上述两名驾驶人的酒驾违法行为作出处理。
![]() ![]() ![]() 3月16日凌晨1点,民警在那洪大道执勤检查时,发现一辆货车钢板明显压弯,涉嫌严重超载。经过磅称重,该车超载达110%以上。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0元,驾驶证记6分。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,交通运输秩序、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,交通流量快速回升,交通安全风险增大。公安交管部门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交通安全工作,全力预防交通事故,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,为打赢疫情防控斗争、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创造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。 来源:南宁交警发布 |